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2025级全日制学生。(境内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
(1)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 (3)勤工助学 (4)国家励志奖学金(阳光生参评)
2、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每个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同学都有,与阳光成长计划的评选无关)。
3、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
(1)一等500元/月、二等370元/月、三等30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5年9月至2026年6月。
(2)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且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无助学金),以便其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它资助项目。
4、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各班级阳光成长计划名额的总数(含一、二、三等及自立生)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25%以内(本科生与研究生名额分列)。其中,一等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本科新生人数的5%。
1、本科生名额分配
班级 | 人数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自立生 |
202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 | 39 | 2 | 3 | 4 | 1 |
202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 38 | 2 | 3 | 4 | 1 |
202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 | 39 | 2 | 3 | 4 | 1 |
2025级人工智能1班 | 35 | 1 | 4 | 3 | 1 |
2025级人工智能2班 | 35 | 1 | 4 | 3 | 1 |
2025级软件工程1班 | 40 | 2 | 3 | 4 | 1 |
2025级软件工程2班 | 40 | 2 | 3 | 4 | 1 |
2025级软件工程3班 | 40 | 2 | 3 | 4 | 1 |
2025级信息安全1班 | 39 | 2 | 3 | 4 | 1 |
2、研究生名额分配
25级境内研究生新生共29个名额,不做细分。
3、注意事项
(1)各班评选的各个等级的人数可以少于所分配的人数,但不可以超出。评审过程中,若班级中出现特别困难(一般指特殊群体类型学生)同学较多的情况,请由班级评审工作负责人联系黄永庆老师。
(2)若本科生中为系统反馈特殊群体类型学生;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班级审核团队核实,可以优先考虑其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权限(具体分配还是需要结合班级的实际情况)。
(3)根据国家政策,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可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370元/月,新生中如有退役士兵(是否为退役士兵以学生提供的退役证为准)且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的,不再重复参评国家助学金,但可申请参评阳光成长计划中“自立生”类别。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评选需根据《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附件1)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各班级需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非评议对象的班助、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即小组结构为“班委+普通学生代表+班主任+班助”,且成员均为非阳光生申请对象。
五、评审步骤
学生自主申请及学院逐级审核
1.学生自主线上+线下申请:(10月12日-10月14日)
线上:目前阶段无需在阳光计划系统上申请,待学院确定名单及等级后另行通知。若未完成电子学籍卡填写的,根据此前的通知完成填写(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否则后续无法在系统上申请阳光成长计划。
线下:
(1)学生个人向班级提出申请阳光生,并提交纸质版附件3(正反面打印,评分部分只填写自评得分)、纸质版附件4(正反面打印),电子版附件7、电子版附件6-1(个人情况部分);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还应按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件5,注意与之前通知的生源地贷款确认不同)。
(2)班级成立评审小组,填写电子版附件6-4,并在班级内公示评审小组名单(需提交班级群公示截图)。收集纸质版附件3、附件4,并汇总电子版附件7(将所有申请人的附件7汇总成一份)。
2.班级评审:(10月15日-10月18日)
各班级评审小组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对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讨论,按名额分配审核评选各班“阳光成长计划”名单。评审过程:
(1)班级评选小组召开评审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并初步定下来等级划分(需提交评审会议电子版照片2-3张),并填写学生提交的纸质版附件4中的“量化评估”部分的内容(关于困难程度的说明可以参考附件1里的第十一条等)。填写学生提交的纸质版附件3的评估得分和总分。
(2)由班主任逐一与申请的同学谈话,并填写附件6-2(请班级评审小组成员事先准备好);对学生提交的纸质版附件3进行签字确认(评议小组组长签名)。
(3)班主任及班级评审小组确定班级最终的等级划分,填写附件6-1(纸质版需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字);根据评审结果更新附件7中的“认定困难级别名称”及“认定时间”;填写学生提交的纸质版附件4中的“民主评议”部分的内容,注意需要班主任(组长)签字;填写电子版附件6-3。
(4)评审小组在班级内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需提交班级群公示截图),注意保护隐私,只公示名单及对应评审的等级。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向班级评审小组提出,班主任及班级评审小组先进行协调、解释说明。确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的纸质版附件6-1中备注栏标注“有异议”。
3.班级材料提交:(10月19日-10月20日)
各班级于10月19日中午12点前汇总并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于10月20日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提交纸质版材料:
(1)电子版材料(10月19日中午12点前)
班级评审小组提交:附件6-1、附件6-4、附件7(电子版材料签字部分放空即可)、附件6-3、评审会议电子版照片、评审小组名单的班级内部公示照片、评审结果的班级内部公示照片。注意,对于附件6-1,表格中的先后顺序代表班级评审的推荐次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高到低),凡申请者均汇总在表格里面,包括未入选的。请按此顺序排序。
以上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不要压缩)内并命名为“2024级xx班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材料”,提交至华大云盘【2025-2026学年新生阳光生班级评审材料】文件夹里:
https://pan.hqu.edu.cn/collab/2f970c0bad90e744cb55370ba380b430?link_type=link-company
(2)纸质版材料(10月20日上班时间)
学生个人的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6-2,其中附件3、4的组长签字均需班主任亲笔签字。(班级汇总时将每个人的这四个表按附件4——附件3——附件6-2从上到下的顺序放在一起)
班级评审材料:附件6-1、附件7,两份材料均需班主任亲笔签字,不可代签,附件7签在空白处即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贷款申请材料:按要求提交材料,与阳光生的评选材料分开,注意只有获评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才能申请校园地贷款。
所有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D4-504黄永庆老师处。
4.学院审核:
(1)学院辅导员将与评审结果中确有异议的学生进行谈话。
(2)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最终的名单及等级,并进行公示。
六、其它说明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住宿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25-2026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需在信息门户办事大厅的阳光计划系统中申请,已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
附件目录结构:
-附件1: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21:(学生版)2025年新生学籍卡片填报操作指南
-附件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必填)(需正反面打印)
-附件4: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必填)(需正反面打印)
-附件5:贷款系列表格
-附件6:班级评审小组使用(内含6-1、6-2、6-3、6-4)
-附件6-1:【2025级XX班】2025-2026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汇总一览表
-附件6-2:【阳光】谈话记录表
-附件6-3:本科新生国家助学金等级名额分配表
-附件6-4:【2025级XX班】2025-2026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认定小组名单
-附件7:【2025级XX班】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必填)
编辑:黄永庆
复审:杜鹏程
终审:陈荣美